明年实施!这一津贴谁能领?来看→

明年实施!这一津贴谁能领?来看→

焦宇翔 2024-11-09 未命名 1 次浏览 0个评论
明年实施,符合条件者即可领取

明年实施!这一津贴谁能领?来看→

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旨在保障企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该津贴的资金将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并根据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长短来确定病残津贴的月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 对于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参保人员,病残津贴月标准将按照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
  • 对于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病残津贴月标准将按照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
  • 对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参保人员,将支付12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月的病残津贴。

参保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时,需按照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同时,参保人员应在待遇领取地申请领取病残津贴。

在领取病残津贴期间,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参保人员继续就业并按国家规定缴费,则从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另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建立病残津贴领取人员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制度,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查鉴定的病残津贴领取人员,将从告知应复查鉴定的60日后暂停发放病残津贴,经复查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恢复其病残津贴,自暂停发放之日起补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病残津贴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办法的出台,将为企业职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确保他们在面临病残等特殊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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