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为支持居民换购住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政策执行至2025年底。
具体退税规定如下: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的推出,旨在减轻居民换购住房的税收负担,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务必抓住这一政策红利,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享受退税优惠。
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退税流程的顺利进行。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自身权益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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